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十年风雨兼程,十年步履铿锵。作为一名劳动仲裁工作者,我为新时代十年的辉煌成就感到欢欣鼓舞,更为谱写劳动维权事业新篇章感到重任在肩。
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上。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劳动仲裁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有效手段,也是坚持人民至上的一个具体体现。我们必须坚守“仲裁为民”理念,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紧密结合,树牢“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群众最焦虑的地方慰民心,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见真情,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劳动仲裁的温度。
坚持把“法律”作为标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依法依规推进劳动仲裁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劳动仲裁工作者,我们必须秉持公平正义、依法维权、合法裁判的精神,把法律时刻装在心里,学深悟透《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用法律专业知识破题解难的能力,让每一次调解、每一份裁决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坚持把“创新”贯穿始终。劳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劳动仲裁工作者必须紧扣劳资关系最新变化,推动劳动仲裁工作体系和仲裁工作能力现代化。过去,我在大家帮助下做出了一点成绩,荣幸地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今后,我将在“互联网+仲裁”运用上发力,更好地办理劳动领域案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