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清平乐” 与廉“长相守”
发布时间:2020-06-18 来源:交汇点新闻 点击:
“清平乐”何解?清身修己、为官清廉则为“清”;平心持正、执法公平则为“平”;乐岗敬业、与民为乐则为“乐”。“清平乐”三字道出“廉”之应有之义。党员干部应奏响“清平乐”,与廉“长相守”。
“清”身修己,廉德“长”修。廉德乃立身之本。“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党员干部应以德服人、以德化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廉德非一日之功,需日积月累。欲廉德长修,就需清身修己。党员干部应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清廉品格。同时,应通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为民服务等举措,不断强化自身的“公仆”意识。不但“身”入群众,更“深”入群众,在为民解难、为民解忧的过程中,不断修己立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廉德长修,威严自生。
“平”心持正,廉风“相”伴。廉风乃为官之要。党员干部应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公道正派的形象。“清正俭素,门无私谒”,平心持正,便能廉风相伴。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能使自身欲望过度膨胀,应勤俭朴素,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车轮上的腐败”。应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触纪律规定的红线,不让贪念生根、不让心灵蒙尘。廉风相伴,幸福同行。
“乐”岗敬业,廉行“守”正。廉行乃处世之道。党员干部应乐于奉献、忠于职守,做无私奉献的表率。“仰之弥高,钻之弥坚。”党员干部若能敬畏岗位,一心为民,便能从踏实工作中找到价值,从为民服务中找到乐趣,自能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保持作风正派、为人清白。乐岗敬业,自能廉行守正。党员干部通过合理渠道追求进步、创造业绩、彰显能力,本无可厚非,但绝不可用权随性、公权私用,应把满腔抱负转化为为民服务的激情与动力,为民解难的能力与智慧。廉行守正,自得尊重。
身清则心明,心平则气和,喜乐则福满。清身修己、乐岗敬业、一心为民,奏响“清平乐”、与廉“长相守”,将是党员干部一生受用不尽的财富。
(无锡市新吴区区级机关工委吴凌慧,首发于交汇点新闻先锋e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