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评选评奖“变味走样”
发布时间:2021-06-05 来源:交汇点新闻 点击:
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评选评奖工作的负面清单,为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形成良好评选风气、营造公平公正的评奖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评奖评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当前,各地各单位正在 开展各类评选评奖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标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典型为范,向先进看齐。然而,有的地方在评选工作中却有变味、走样之嫌。一方面,少数企业、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评选评奖,尤其是借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甚至收费敛财。另一方面,评选出来的先进,要么有人“集万千荣誉于一身”,不论是什么表彰,往往首推此人,不考虑是否合适;要么只推“老先进”、“老典型”,无论是否有新事迹、新实绩;要么按名额分配,搞平均主义、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吃大锅饭”。如此种种,不仅加重了基层和群众负担,造成了负面社会影响,也选不出“好典型”,评不出“真优秀”,更违背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初衷,难以产生“正向激励”。
究其原因,既有少数单位、个人妄图借机敛财,谋取不当利益,把评选评奖当成追名逐利的“名利场”;也有一些领导干部“搞平衡”、“看关系”,将本该是“看品行、论能力、讲实绩”的评选评奖,变成“论关系、论人情、论利益”的“提前内定”;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心思不正、目的不纯,在评选中刻意钻营、投机取巧、沽名钓誉。当然,一些单位对评选评奖的目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评选的条件设置不精准,程序设定不完善,标准把关不严格,也给了这些人以可乘之机。长此以往,评选评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仅无从谈起,表彰也会成为人情往来的“交易场”,荣誉更会变成私相授受的“个人资源”。
评选评奖的目的在于激励先进、督促后进,进而营造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社会氛围。不仅要做到“合法为先”,拒绝组织或参与一切未经批准的评选评奖活动;也要坚持“政治为本”,选出“对党忠诚、一心向党、永远跟党走”的标杆;突出“民心为上”,树立“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为民担当”的典型;注重“实干为要”,评出“办实事、重实干、有实绩”的榜样。更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推荐提名、审核把关、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工作,让评选出来的对象既有示范性,又有公信力。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典型是触得到的标杆。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突出政治性、把握公平性、体现群众性,以实绩为导向,评出所在组织认可、党员群众满意、身边同事服气的真榜样、真标杆,才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真正让评选评奖“众望所归”、“实至名归”。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吴韵、旺庄街道何勇洲,首发于交汇点新闻先锋e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