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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尺,深耕组工责任田
发布时间:2021-06-12   来源:交汇点新闻   点击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建党百年的时代坐标上,更应筑牢组织工作的“根”与“魂”,开创党的组织建设新局面。

  常学知深意,用《条例》这把“公尺”量初心。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不仅要把《条例》看作一个系统的标准规范,还应立足“两个大局”领会《条例》的主旨深意,深入思考新时代组织工作干什么、怎么干、为谁干等问题。坚定不移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以组织工作全局服务中心发展大局,以组织工作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细照明不足,用《条例》这把“卡尺”量差距。《条例》对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作出明确概括,针对组织体系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不同领域,分别提出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要求,为组织工作立下“规矩”、定出“准绳”。我们应深入学习领会,时刻对标对表《条例》,努力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对症下药、量体裁衣,不断打破“思维定式”,在“做得对”基础上力求“做得好”,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笃行促实干,用《条例》这把“标尺”量作为。“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组织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有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深化的过程,必须根据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环境、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不同方法。“人”的工作很难做,但做好了、做通了,释放出的效能也最突出。做好组织工作关键也在“人”,组工干部作为执行主体,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折不扣贯彻好、执行好、运用好《条例》,勤勉实干,开拓创新,久久为功,奋力谱写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新篇章。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李代婧,首发于交汇点新闻先锋e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