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先行者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交汇点新闻 点击:
回望百年风雨历程,严密的组织体系始终是党的力量源泉、优势所在。值此建党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是对长期以来组织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也为更好开展新时代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组工干部须走在前、作表率,深学之、实践之、笃信之。
学悟求“深”,争做孜孜不倦的研究者。《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基础主干法规,作为组工干部,深学细学、吃透精神是职责所在,更是必然要求。既要坚持逐条逐句、对标对表、认真研读,努力成为精通运用《条例》的行家里手;更要将《条例》放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框架下钻研,置身于十九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完善的背景下体悟,常想“为什么”“是什么”,做到既“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切实学懂弄通组织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践运用中增添自信和底气。
履职常“审”,争做模范带头的践行者。“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落实《条例》精神,关键在于执行。纵览《条例》7个章节、46则条文,关注到了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管是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还是干部人才等工作,从此有了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基准。组工干部不仅要学深悟透《条例》精神,更应带头执行《条例》要求。不论是颁布的文件规定、发起的活动行动,还是出台的措施办法、作出的答疑解惑,都须以《条例》为准绳,时时相对照,处处相对照,审视其是否与《条例》要求相符,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精准度。
立身必“慎”,争做坚定忠实的信仰者。《条例》强调,要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其身正,不令而行”,作为《条例》的具体执行者,组工干部必须对组织工作特殊性保持清醒认识,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始终慎始慎初,把好第一道关口,守牢规矩底线;始终慎独慎微,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清正形象;始终慎言慎行,保守工作秘密,严守工作纪律,培养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以有力行动彰显对《条例》精神的坚定信仰,不断擦亮组工干部忠诚担当的政治底色。
(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朱永伟,首发于交汇点新闻先锋e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