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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乡村振兴“赶考人”
发布时间:2021-06-24   来源:交汇点新闻   点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当好“赶考人”,心无旁骛地答好乡村振兴这张“考卷”,全力推动乡村发展。

  当好“赶考人”,莫做“歇脚客”。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脱贫出列,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决不能“躺平”在“功劳簿”上,产生“马放南山、刀枪入库”的思想。“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这张“考卷”涉及面广,标准高、要求严,党员干部须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坚持从党的百年历史中汲取发展智慧和奋进力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事业观、政绩观,在乡村振兴中不当看客、不做过客,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思路、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当好“赶考人”,莫推“肩上责”。基层干部是党的方针政策的最终落实者,在乡村全面振兴中肩负重大责任。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一贯到底”。切不可“雷声大雨点小”,空喊口号,摆花架子,更不能打着民生旗号,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坚持以“赶考人”姿态,比状态拼干劲,比担当拼服务,比实绩拼位次,比效能拼作风,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实事,在对标中激发斗志、在争先中奋力跨越,使“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逐步成为现实。

  当好“赶考人”,莫行“糊涂事”。继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后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也正式施行。党员干部作为各项政策的执行者和推动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绝不能辜负组织和群众的重托。对每一项惠民政策的执行,每一分惠农资金的使用,都须认真研究、仔细甄别、用在刀刃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决不能做“湖涂人”,在工作落实上不作为、乱作为,在为民办事时“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须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以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守护美丽乡村的山清水秀。

  (射阳县四明镇江月娥、张永成,首发于交汇点新闻先锋e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