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推动各级干部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积极担当、放手干事,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已经结束,但“收官”不等于“收场”、“收势”不代表“收心”。新征程上,面对一项项改革推进举措、一条条民生实事清单,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廉洁上“管住手脚”、事业上“放开手脚”,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以铁的纪律增强党性、锤炼作风、砥砺作为。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长远之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为了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要在立规矩、知边界、明底线的前提下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现实中,极少数党员干部认为多干容易多错,有的不敢揽事“躲避型”,担心做得多、错得多,奉行“只扫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有的不敢争先“拖拉型”,担心做得快、错得快,于是甩锅躺平、避难就易,在工作中“缩手缩脚”;有的不敢创新“守旧型”,担心试在先、错在先,因此墨守成规、安于现状,当起回避矛盾“太平官”......凡此种种,都是缺乏担当精神、放松自我要求的表现,长此以往,不但会影响干部的成长进步,还会损害党的形象、影响工作成效、贻误事业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关系,守纪律是勇担当的前提,讲规矩是善作为的底气。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明晰“可为”与“不可为”、“该做”与“不该做”的界限,才能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坚持常态学、深入学,把党章党纪党规作为“案头卷”“手边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在深化内化转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更大功夫,及时跟进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晰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推动“学一时”向“学一世”转变。抓好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发挥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作用,深刻剖析“身边人身边事”的违纪违规情形、严肃惩处力度,揽镜自照、反躬自省,经受思想淬炼,做到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在心。
党的纪律是约束言行的“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利益千丝万缕,必须在严格约束、日常监督中敢闯敢为、善作善成,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主动把遵规守纪与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助推发展结合起来,服从组织安排、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按党性原则办事、政策法规办事、制度程序办事,多为干事想办法、少给不干找理由,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干劲带动起来,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出更多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大胆创新的“闯将”松绑、锐意进取的“先锋”护航,在政治上多激励、工作上多支持、心理上多关怀,营造积极健康、奋勇争先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让更多改革促进派、实干家竞相涌现。
纪严则清正,清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大党员干部应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主动用党规党纪给自己装上“防火墙”“过滤网”,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让遵规守纪、崇廉拒腐成为干事创业的“第一准则”、日常言行的“根本原则”,凝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组织部刘 鑫、陆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