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体制顺,机制活,则人才聚,事业兴。组织部门作为人才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必须树牢“第一资源”意识,用好改革“关键法宝”,破立并举重塑人才引育、评价、使用、服务等关键环节,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子落”,带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满盘活”。
完善顶层设计,打造人才工作“大格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需要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只有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一体改革工作体系,才能最大限度释放改革效能。要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所在,进一步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更好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大人才”工作格局。要把规划引领作为人才工作的方向所在,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探索多改联动、综合集成的改革路径。要把市场配置作为人才工作的活力所在,不断丰富人才工作的市场业态,推动招才引智、人才安居、双创孵化等业务向外延伸,提升人才工作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水平。
充分授权松绑,激发人才引擎“新动能”。“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这既是激发用人主体自主能动性的破题之策,也是释放优质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之举。评价要“放活”,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机制,用好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各类评价主体,推行人才举荐制、配额制、贡献认定制,加快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人才评价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公平性。管理要“放权”,聚焦用人主体类型,因“需”开辟授权路径,全方位给予其在人才落户、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的更大自主权,同时要健全监管体系,增强用人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权限下放得实、覆盖得广、使用得好。激励要“放大”,纵深推进市场化人才激励机制,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建立科技创新成果与科研收益分配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
把握底层逻辑,营造人才发展“优生态”。“良禽择木而栖”,只有构建近悦远来的发展生态,对内才能产生凝聚力,对外才能更具吸引力,这是做好人才工作的底层逻辑。要以政策拴心留人,以高集成、高效能为导向,推动上下政策有机耦合、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前后环节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要以产业拴心留人,坚持“人才集群+产业集群”同频发展思路,围绕发展链、产业链、创新链部署人才链,将人才资源的开发、调配、使用与重大项目、重要产业紧密结合,促进人才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机衔接,让各类人才创新有条件、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要以服务拴心留人,在“一件事一次办”的基础上探索人才服务“一类事”改革,围绕人才所需所盼、所期所要,纵深整合各类高频服务事项,打通全周期人才服务链条,项目化、清单式落实责任,确保服务事项“件件有回应、事事能落地、人人都满意”。
(靖江市委组织部刘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