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新征程上,组织部门唯有坚持把人才作为推动发展的“主引擎”,聚焦人才所需所盼,深化人才管理、引育、评价、激励改革,方能切实筑牢人才竞争优势,以改革之“智”创出人才胜势。
优化人才工作机制,让党管人才更有方。党管人才是人才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方向所在、力量所在、优势所在。优化人才工作机制,关键是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好地方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政策上有保障、协调上有作为。提升政策精准性。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以匹配地方发展需要为基础要求,充分考虑人才和当地发展的相适性,倾听企业需求、人才声音,实现政策由“普适性”向“个性化”转变,使政策管用、深用、好用。提高协作有序性。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打造权责明晰、多级联动、横纵打通的人才协同推进机制,压实各级党委领导责任,构建职能部门和用人主体整体联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优化人才使用机制,让人才引用更有力。为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是人才工作的价值所向。优化人才使用机制,需要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真正做到解放人才、发展人才、用好用活人才。坚持柔性化引才。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破除企事业单位引才束缚,放开地域限制,持续在海内外一线城市建立科创飞地,给予飞地人才在本地工作同等人才待遇,打开人才集聚的新局面。敢于放权助成长。遵循发展规律、留足试错空间,鼓励人才敢于探索发现、勇于改革创新,赋予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以管理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换来人才的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优化人才评价机制,让障碍破除更有效。人才评价是精准发现识别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指挥棒”“风向标”,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优化人才评价机制,需要破除“四唯现象”, 坚持价值导向、能力导向,让更多“千里马”在各自的赛道上崭露头角、竞相奔腾。丰富人才评价手段。着力构建同行评价为基础、市场认可为根本、用人单位说了算的评价机制,组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家+行业专家”评审库,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专业性评审等不同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赋予企业评价权。推行举荐制、提名制和认定制,授权重点骨干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设置内部人才评价标准,提高用人单位在人才项目评价、人才计划评审中的话语权,“谁是人才、谁享受人才政策”主要由企业来决定,职能部门仅负责企业提名推荐人选的合规性审查,切实做到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
优化人才保障机制,让服务保障更有质。自然生态好则万物竞生,人才生态优则群贤毕至。优化人才保障机制,需要将“关键小事”作为人才工作的大事要事,构建全周期、一站式、精准化服务体系,让人才既无眼前之困又无后顾之忧。建立多元投入体系。健全政府、社会、单位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完善科研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引入基金、信贷、保险等金融工具,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多种手段支持人才、保障人才,以“真金白银”为人才创新创造蓄力赋能。营造舒心生活氛围。综合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解决安居住房、医疗保健、子女就学、证照办理等需求,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坚持国际化、项目化、市场化筹措高品质房源,分层分类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的“类海外”国际人才社区,努力为各类人才营造舒心就业、安心生活优良环境。
(江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