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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名利伤民利
发布时间:2025-09-17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点击    

为民与为名,虽一字之差,却失之千里。为名行事或许能得到一时满足,但人民的尊重与认同,永远在实实在在的为民付出中。党员干部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福祉。

名必有实,事必有功。为民办事,不必在意是否留名,群众心中自会有杆秤。真切的为民,是心之所系,唯民众而已;力之所使,皆系于民事;乐之所生,源自于民声。“蹭饭书记”董桂林,带鸡蛋牛奶当“饭票”,在饭桌的烟火气中听民声、得民心;“当代愚公”毛相林,带领乡亲历时七年,以血肉之躯在绝壁上凿出脱贫“天路”。然而,有的党员干部看似为民,实则为了政绩之名、仕途之名,行事只做表面文章,追求短期内的轰动效应,不在乎群众是否真正受益,不仅透支地方未来发展,还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为民还是为名,映射干部政绩观。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民与名的关系,始终看重民利,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沉下身子走进田间地头、社区院落倾听民意,搞清楚群众最盼什么、最愁什么。把群众呼声当作行动指令,坚持实事求是,不做表面文章,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让政绩刻度始终与群众温度同频共振。摒弃追名逐利的杂念,把名的追求从个人声望转向群众口碑,把利的考量从个人得失转向民生福祉。面对荣誉奖励,始终保持谦逊姿态,主动将成绩归功于集体协作与群众支持;正确看待职务晋升等个人发展问题,不纠结于个人得失、不困于眼前名利,在默默奉献中践行初心使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爱戴。

(灌云县委组织部 王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