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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人”更要“照己”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交汇点新闻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更要在自我革命上以身作则,不能马克思主义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纵观党的全部历史,自我革命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力量源泉。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关键阶段,党员干部既要敢于较真碰硬指出他人不足,更要善于刀刃向内检视自身问题,使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更好肩负起时代与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在对待自身与要求他人时,存在明显的“双重标准”现象。他们习惯于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章党规党纪的“手电筒”去照射他人的言行,审视下级的工作,批评同志的错误。但在涉及自身问题时,却常常“灯下黑”,或避重就轻,或文过饰非,甚至讳疾忌医。面对繁重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任务,复杂的执政环境,领导干部更要时刻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检视自己,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己不正,焉能正人。”一个不能正视自身问题、缺乏自我革命勇气的领导干部,或因自身不净而底气不足,在监督他人时“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或因自身不正而心虚敏感,将正常的工作批评误解为个人攻击。推进自我革命,既要“照人”,也要“照己”,二者必须统一起来。“照人”是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加强管理监督的必然要求。要敢于较真碰硬,对不符合党的要求、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拿起“手电筒”照一照,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但更重要的是“照己”。应具备“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主动调转灯头,敢于直视刺眼灯光,时常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权力运用是否合规、纪律底线是否严守、作风建设是否过硬,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赢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真心认同与信赖。

“照己”不是简单的自我检查,而是深刻的自我剖析;不是被动的应付要求,而是主动的政治担当;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终身的行为习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牢记初心使命,常怀敬畏之心,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持续涵养“反求诸己”的内在自觉。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家人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以一身正气带动一方风气。关键是要敢于动真碰硬,对于检视发现的问题,建立详实清单台账,制定切实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时限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逐项销号落实。尤其要勇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敢于触及深层次利益关系和矛盾,在破解难题中彰显自我革命的决心与成效。通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形成层层传导、上下联动的示范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街道 陈雨嫣、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艾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