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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当“好”而有方
发布时间:2025-12-10   来源:《群众》   点击    

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党员干部而言,爱好绝非小事小节,一旦过度沉迷、尺度失守,那些看似无伤大雅的“小好”,便可能成为廉洁堤坝上最易渗透的“蚁穴”,最终因小失大,致使名节不保、大节有亏。

近年来,在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中,不少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正始于由“好”致贪。有的痴迷摄影,名贵器材皆由商人“进贡”;有的醉心麻将,牌桌成了权钱交易的“遮羞布”;有的热衷足球,将绿茵场变成了“名利场”。这些案例无不警示我们:为官者当“好”而有方,若无界限、无约束,个人小爱好便会异化为被“围猎”的大缺口,沦落为破纪的“温床”。

“好”而有方,要在界限分明。爱好属于私人领域,权力属于公共领域。当爱好越过了公私界限,性质就发生了根本变化。纵观那些因“爱好”而深陷泥潭的落马官员,他们错误的根源,不在爱好本身,而在模糊了“私趣”与“公权”的边界,让爱好沾染了铜臭,让权力为兴趣买单。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不仅要给爱好装上“过滤器”,更要给权力装上“防火墙”,决不能让爱好成为利益输送的媒介。

“好”而有方,贵在克己慎独。爱好边界的失守,往往源于私下里、无人时对内心欲望的让步。真正的考验,不在众目睽睽之下,而在离群独处之时;既在“八小时”内的工作圈,更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守住爱好边界,关键在于锻造“暗室不欺”的自觉。要常怀敬畏之心,于无人处常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让对党纪国法的遵从成为一种内在需求和本能行动,确保个人雅趣始终在阳光之下健康生长,永不偏离为民服务的航向。

党员干部与其在推杯换盏、声色犬马的低级趣味中沉沦,不如多一些“书卷气”,少一些“江湖气”;多一些对党的理论、对专业知识的钻研,少一些对奇珍异宝、奢靡享受的痴迷。努力将个人爱好主动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中,积极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升华境界、砥砺品格,让兴趣爱好成为锤炼党性的载体、服务群众的力量。唯有如此,方能在纷繁诱惑面前稳住心神,于细微之处守住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宿迁市委组织部童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