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矩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人的“护身符”,也是引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指南针”。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按制度规矩办事”。能否时刻将制度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仅照见一个人的党性纯度与政治品格,更在深层决定着事业发展的高度、改革推进的力度与人民信任的厚度。
存敬畏方能守底线。“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对制度规矩心怀敬畏,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底色。敬畏不是束缚手脚的“枷锁”,而是抵御诱惑的“盾牌”,本质上是一种清醒的自我认知,知道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明白纪律的红线不可触、懂得肩头责任重千钧。而现实中,个别干部视制度为“稻草人”、把规矩当“橡皮筋”,或抱着“变通一下也无妨”的侥幸心理,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方面逾越红线、突破底线,究其根源,是敬畏之心的缺失。党员干部必须将制度规矩熔铸为心头的“警戒尺”、行动的“定盘星”,始终怀揣“如临深谷、如行薄冰”的敬畏之心,确保依法用权不越轨、秉公用权不失范、廉洁用权不染尘,方能筑牢政治生命的“防火墙”,在风浪考验中永立不败之地。
抓执行方能显威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矩的权威性在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纵观党的历史,从革命战争年代“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令行禁止,到新时代中央八项规定激浊扬清,历史深刻昭示着我们:制度的庄严,不在条文的多寡,而在落地的回响。倘若制度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制度规矩,贵在真抓严管,必须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杜绝任何形式的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破除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的痼疾,彻底铲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生存土壤,才能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作表率方能扬正气。表态千次,不如表率一次。从延安时期“只见公仆不见官”的作风传承,到焦裕禄“活着没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把沙丘治好”的躬身垂范,党的历史反复印证了一句话:真正的领导力,从来不在言语声势,而在率先垂范的静默力量。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在制度遵循上当“铁面人”而非“老好人”,以“公心”破除“人情茧”,让“一切按制度办事”成为最鲜明的政治标签;在自我约束上做“净心者”而非“放任者”,以“堤溃于蚁穴”之惕净化“三圈”,让“两袖清风”成为最亮眼的政治底色;在接受监督上做“透明人”而非“局外人”,习惯在“探照灯”下用权、在“放大镜”前履职、在“玻璃房”中做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最深层的政治修养。唯有以规正行、以矩立心,才能凝聚起“万人操弓、共射一招”的强大合力,让制度优势源源不断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 吴城、王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