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广大党员干部当自觉强化制度意识,懂得敬畏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让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非“橡皮筋”,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到党中央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纪律红线……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完善,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当前,狠抓制度执行成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个重要方面,推动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态势,然而,制度执行中的“温差”“偏差”仍不容忽视,有的干部对制度选择性执行,合意的就办、不合意的不办;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土政策”替代硬规矩。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削弱了制度的严肃性,更侵蚀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执行绝不可紧一时、松一时,而是必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避免制度成为悬而不落的“稻草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制度意识,树牢制度自信,自觉尊崇制度,形成制度执行最持久而强大的动力。摒弃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根除“制度是用来约束别人的”“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等错误观念,真正把对制度的敬畏深植于心。要严格制度执行,对现行制度不能满足于知道、学过,更需深入钻研,结合岗位职责,搞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保证执行不偏向、不走样。面对复杂矛盾时,多问一句“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遇到利益诱惑时,先想一层“会有什么后果”,让按制度办事成为肌肉记忆。要加强自我监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定期对照制度检视言行,排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执行、象征性落实等问题,及时校准偏差。习惯在“聚光灯”下干事、在“放大镜”下用权,既诚恳接受同事提醒、群众监督,也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制度执行的过程变成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的过程。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对复杂多变的改革发展任务,续写“中国之治”的新篇章,必须让制度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条文化为行动。只有始终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才能让制度的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的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灌云县委组织部 王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