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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王勇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勇短短半个多月,接连获得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两项称号。面对荣誉,王勇十分谦逊:“唯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才能不负自己的从检初心和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用经济学方法倒推出事实真相

    “在没有实物证据的情况下,如何准确确定垃圾数量是本案的关键。”2017年,王勇指导公诉震惊全国的长江口垃圾倾倒案,用经济学的方法倒推出事实真相:从船的运输能力来看,运输半径内的所有城市都没有余力接收和处置外来垃圾;从成交价格来看,高于船舶运费低于垃圾处理费用的成本,决定垃圾只能倾倒或掩埋;从船的容积来看,有空间装载更多的垃圾……最终,起诉认定的涉案垃圾数量从3000多吨增加到4万多吨,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也让业界对这位专家型公诉人钦佩不已。

    “讲政治与抓业务是一体的,对本职工作精益求精,就是我作为一名党员和公务员该有的担当。”王勇说。王勇其实并不是科班出身,最初他在检察院做会计,其间,他自学法律,26岁那年通过双向选择走上公诉岗位,并迅速成长为这一领域的专家。

他探索制定《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指南》,详细解读公诉部门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相关问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全文转发推广;他编写《证据审查百问》,强化证据合法性审查,以审查全面性促进案件实体的公正;他在捕诉一体试点初期总结出《苏州市基层检察院“捕诉一体”改革试点的探索与实践》一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应对辩方各种刁钻问题并没有什么技巧,全靠平时积累。”王勇很乐意与同行分享学习经验、探讨社会热点。他在检察内网创建苏州公诉业务网站,8年来坚持每日更新,如今网站已有5000余篇文章,成为全国检察内网资料最齐全、最实用、最具影响力的刑事法律资料库之一。靠着口碑,这个平台每天吸引全国各地的数千干警点击学习,截至目前已有130多万浏览量。

    “把每个案件办到极致”

    办理一些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有时候还要面对舆情。“办案要经得起时间检验。舆论越喧嚣,我们越要冷静。”王勇说,作为公诉人,要寻找事实真相,守住司法公正底线。而作为党员,更要不忘初心,坚守党员的本色和底色。

    2011年4月,曾某等24人带着砍刀到常熟某公司滋事,何某等6名湖南打工者持菜刀将对方击退。“菜刀队”被常熟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何某等人不服上诉,全国20多名律师组团为其辩护,认为这是“正当防卫”。苏州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舆论为之哗然,不少网民甚至对司法机关提出质疑。

    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王勇带领几位同事奋战一个多月,对16段共380多小时的犯罪现场监控视频反复比对查看,通过技侦手段还原出人物关系,最终证明6名原审被告人的关键供述存在虚假。案情“反转”,二审时“菜刀队”“砍刀队”均被判刑。

    “把每个案件办到极致。”近年来,王勇多次在全国大案、要案中临危受命、挺身而出。他参与承办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常熟顾春芳集资诈骗案、“网络大V”周禄宝敲诈勒索案、长江口垃圾倾倒案、太湖西山垃圾倾倒案、昆山反杀案等多个有影响的案件。其中6起案件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网信办等评为当年的“全国十大刑事案件”。

    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温度”

    “追诉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足者。”这是王勇办案时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工作中的座右铭。2017年,某高校一名家境贫困的研究生为补贴家用,在网络上未经批准销售进口美容针。王勇专门到学校了解情况,得知该学生在校表现优异后,建议对她免刑。2016年,王勇还通过类案分析,促成一个大学生网售云盘账号案的改判。“法律是有温度的。特别是对年轻人,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办案不枉不纵,必须用证据说话。2014年,王勇作为唯一的地方检察机关干部参与指导四川刘汉等人涉黑案办理。办案中,关键证人孙某始终不愿出庭作证,王勇连续3天对其开展耐心的思想工作,终于打消他的顾虑。该证人的出庭,不仅证实刘汉集团的犯罪行为,也让其他被告人放弃幻想纷纷认罪。为全面揭露刘汉等人的犯罪行为,王勇执笔完成两万多字的法、理、情交融的公诉意见书、出庭意见书、答辩提纲等法律文书,令部分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当庭落泪认罪。王勇也因为对该案办理作出的重大贡献,被中央政法委荣记一等功。

    近年来,王勇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十佳公诉人、央视十大法治人物、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苏州市重大先进典型等荣誉称号,并十余次立功受奖,两次荣记个人一等功。

    在王勇的带领下,由他负责的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同样成绩显著,2013年,因办理“11·29”电信诈骗案,被记集体二等功;2014年被评为全省公诉部门唯一的“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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