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印发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江苏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指标、程序方法和结果运用进行规范,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日常表现。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考核指标体现政治性、导向性、实效性,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和机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公务员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有机衔接。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好以上等次的公务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充分考虑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各单位开展平时考核工作情况作为调整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重要依据。《办法》还要求统筹整合各类针对公务员的考核项目,推动平时考核与日常管理手段相融合,切实减轻公务员负担,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过度留痕。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核工作重要指示,把考察识别干部功夫下在平时,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等要求,贯彻落实省委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加大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力度,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全覆盖,促进公务员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有机衔接,用考核“指挥棒”凝聚推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