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人才办,省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关于做好第六期“333人才”2022年培养支持资助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2﹞10号)要求,近期启动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目前所有尚未结题的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
2.结题验收内容
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3.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设区市委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
(2)各设区市委人才办、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
(3)省委人才办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复核。
4.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不合格的,要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2)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第六期“333工程”2022年度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22年度获第六期“333人才”培养支持资助的领军型人才团队专项、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专项(自主创业类)。
2.中期检查内容
重点对照项目资助合同,检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性考核目标,资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下一阶段科研计划是否合理可行等。
3.中期检查程序
(1)获得2022年度领军型人才团队专项、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专项(自主创业类)资助的人才对照资助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填写《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表》和《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撰写项目中期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对照合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会同验收材料统一报市委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
(3)市委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并形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报告报省委人才办。报告中须明确提出是否拨付下一批资金的建议。市委人才办或省有关部门须将中期检查工作方案报省委人才办,省委人才办将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地、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严禁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及时通知获得资助项目的对象,认真做好准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申请人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脱密后填报。申请材料可从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项目结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附件,请和验收申请表一起按目录归类整理,用A4纸装订成一册。
3.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到期仍不能提交结题报告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2022年度第六期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缓拨或停拨下一批资金。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材料严重失实的,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4.请各设区市、省有关部门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项目汇总表,以及申请人相关电子材料。
联系电话:025-85486018、025-83393856。
邮箱:333gc@163.com;材料报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5号510室;邮编:210042。
附件:1.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表
4.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支持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